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慕容癸巳
子云:“七日戒,三日齐,承一人焉以为尸,过之者趋走,以教敬也。”醴酒在室,醍酒在堂,澄酒在下,示民不淫也。尸饮三,众宾饮一,示民有上下也。因其酒肉,聚其宗族,以教民睦也。故堂上观乎室,堂下观乎上。《诗》云:“礼仪卒度,笑语卒获。”
顿丙戌
君子行礼,不求变俗。祭祀之礼,居丧之服,哭泣之位,皆如其国之故,谨修其法而审行之。去国三世,爵禄有列于朝,出入有诏于国,若兄弟宗族犹存,则反告于宗后;去国三世,爵禄无列于朝,出入无诏于国,唯兴之日,从新国之法。君子已孤不更名。已孤暴贵,不为父作谥。居丧,未葬,读丧礼;既葬,读祭礼;丧复常,读乐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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謝混問羊孚:“何以器舉瑚璉?”羊曰:“故當以為接神之器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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过而举君之讳,则起。与君之讳同,则称字。内乱不与焉,外患弗辟也。赞,大行曰圭。公九寸,侯、伯七寸,子、男五寸。博三寸,厚半寸。剡上,左右各寸半,玉也。藻三采六等。哀公问子羔曰:“子之食奚当?”对曰:“文公之下执事也。”
宰父丙申
君赐车马,乘以拜赐;衣服,服以拜赐;君未有命,弗敢即乘服也。君赐,稽首,据掌致诸地;酒肉之赐,弗再拜。凡赐,君子与小人不同日。凡献于君,大夫使宰,士亲,皆再拜稽首送之。膳于君,有荤桃茢,于大夫去茢,于士去荤,皆造于膳宰。大夫不亲拜,为君之答己也。大夫拜赐而退,士待诺而退,又拜,弗答拜。大夫亲赐士,士拜受,又拜于其室。衣服,弗服以拜。敌者不在,拜于其室。凡于尊者有献,而弗敢以闻。士于大夫不承贺,下大夫于上大夫承贺。亲在,行礼于人称父,人或赐之,则称父拜之。礼不盛,服不充,故大裘不裼,乘路车不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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